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搜神記1 - 第24章 搜神記卷十一(3)

第24章 搜神記卷十一(3)[第2頁/共5頁]

鄱陽西有望夫岡。昔縣人陳明與梅氏為婚,未成,而妖魅詐迎婦去。明詣卜者,決雲:“行西北五十裡求之。”明如言,見一大穴,通俗無底。以繩懸入,遂得其婦。乃令婦先出,而明所將鄰居秦文,遂不取明。其婦乃自誓執誌,登此岡首而望其夫,因以名焉。

①刎頸:割脖子,他殺。

①羸露:肥胖。

【譯文】

①窆(biǎn):下葬。

犍為叔先泥和,其女名雄。永建三年,泥和為縣功曹,縣長趙祉遣泥和拜檄謁巴郡太守。以十月乘船,於城湍墮水死,屍喪不得。雄哀慟①號咷,命不圖存,告弟賢及夫人,令勤覓父屍,若求不得,“吾欲自沉覓之”。時雄年二十七,有子男貢,年五歲,貰,年三歲。乃各作繡香囊一枚,盛以金珠環,預嬰二子。哀號之聲,不斷於口,昆族私憂。至十仲春十五日,父喪不得。雄乘劃子於父墮處,抽泣數聲,竟自投水中,旋流冇底。見夢告弟雲:“至二十一日,與父俱出。”至期,如夢,與父相持並浮出江。縣長表言,郡太守肅登承上尚書,乃遣戶曹掾為雄立碑,圖象其形,令知至孝。

【註釋】

【譯文】

①哀慟(tòng):哀思至極。

【譯文】

犍為郡人叔先泥和,他有個女兒名叫叔先雄。東漢順帝永建三年,叔先泥和擔負縣功曹。一天,縣長趙祉派他傳送公文拜見巴郡太守。他於十月解纜,在城邊激流中落水而亡,找不到屍身安葬。叔先雄得知後哀思嚎啕大哭,不想活下去了,她警告弟弟叔先賢和弟婦,叫他們極力尋覓父親的屍身,如果還是找不到,就自沉水中尋覓。當時叔先雄二十七歲,有一個兒子名叫貢,年五歲;一個兒子名叫貰,年三歲。她就為他們各做了一個繡花香囊,裝著金珠環,預先給兩個兒子戴上。她哀哭的聲音一向冇有停止過,本家的人暗裡都很擔憂她。到了十仲春十蒲月,父親的屍身還是冇有找到。叔先雄就本身乘坐劃子來到父親落水的處所,抽泣了幾聲,竟然跳進水裡,跟著迴旋的水流沉入水中。她托夢給弟弟,奉告他說:“到二十一日,我和父親會一起浮出水麵。”到了那一天,跟夢中所說的一樣,她和父親相互攙扶著一起浮出水麵。縣長上書稟報此事,郡太守肅登轉報尚書,因而尚書派戶曹掾為叔先雄立碑,並畫上她的像,讓大師曉得她的孝敬。

【譯文】

②淫淫:雨不斷的模樣。

庾袞字叔褒。鹹寧中大疫,二兄俱亡,次兄毗複殆。癘氣方盛,父母諸弟皆出次於外,袞獨留不去。諸父兄強之,乃曰:“袞性不畏病。”遂親身攙扶,日夜不眠。間複撫柩哀臨不輟①。如此十餘旬,疫勢既退,家人乃返。毗病得差,袞亦無恙。

【註釋】

鄱陽縣西邊有一座望夫岡。疇前,這個縣裡有個叫陳明的人與姓梅的女子訂婚,還冇有結婚,女子便被妖怪欺騙帶走了。陳明去就教占卜的人,占卜的人占卦鑒定說:“往西北走五十裡去找她。”陳明遵循他說的去尋覓,瞥見一個大洞,深不見底。他用繩索吊下去,公然找到了未婚妻。陳明就讓未婚妻先出洞,但他帶去的鄰居秦文,卻不把他拉上來。陳明的未婚妻因而發誓保持本身的節操,每天登上這座山岡,等候本身的未婚夫返來,因此人們把這座山岡叫“望夫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