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控股公司[第2頁/共4頁]
時不凡這個擺瞭然是在趁火打劫,因為幾近每一次股災以後,都是那些金融機構收買那些優良資產的時候。每次股災都會有大量的優良企業被掏空了活動資金,眼看就要崩塌的時候這個時候金融機構過來收買,那如許算是注入了資金,而金融機構這個時候能夠救活這個企業,最後源源不竭的獲得分紅。而一旦貧乏活動資金靠近停業的企業,他們底子冇有前提可談,哪怕曉得出售股分是飲鴆止渴,但是卻不得不喝下去。喝了一定會死,不喝必然死,這個也就是辨彆了。這類手腕,實在也就是很多銀裡手最常用的手腕。固然情勢表示各彆,但是萬變不離其宗,不過也就是掏空了資金,然後趁火打劫收買罷了。
當代可冇有甚麼有限任務公司的說法,當代全都是無窮任務公司,一旦企業開張了股東也要承擔這筆債務的。乃至要世世代代的承擔下去,隻要你還能夠找到後代,那你的後代都要擔當債務。當然,獨一的體例也就是但願儘快的通貨收縮,如許你也便能夠少還了。
“我籌算建立一個控股公司,專門作為持有這些各家公司所謂的‘股分’的公司,這家公司不賣力詳細製造或者買賣,隻是賣力操縱這些分子作為本錢運作,不會賣力詳細出產。這家公司將會由我們秦氏錢莊牽頭,投入一筆資金出來,專門作為收買那些優良資產,然後對那些優良資產停止呼應的債轉股,乃至操縱節製的分子來停止資產組合,並且有效的調和各家財產之間的乾係,製止那些財產之間惡性合作,然後我們能夠保護呼應公道的利潤,也製止物價太高傷害百姓,一樣也要製止太低形成粉碎行規。”
不過,時不凡之以是敢這麼做,那是因為他背後是李世民這個天子。在當代冇有甚麼健全的法律,本身這麼做,美滿是在割士族的肉,如果冇有李世民罩著,本身必定要被掉腦袋了。這個也是為甚麼要以收賣價把這些白銀賣給李世民的啟事,如果本身留著這些白銀讓他們慢慢上升代價,那如許必定是能夠賺取七八倍的淨利潤。可惜法律不健全,讓時不凡不得不吐出大量利潤給李世民,如許纔是獲得李世民庇護的原因。
時不凡對於李世民的意義很大,時不凡的感化也就是幫忙李世民在不傷害百姓的環境下弄錢,李世民要實現它的千古一帝的目標,天然要有錢,冇有錢當甚麼千古一帝啊!彆覺得能夠有了軍隊就無敵,軍隊也是要靠錢來保持的。冇有賦稅,那軍隊也要崩潰。那些隻曉得劫掠不曉得出產的,那最後在強大的軍隊也是要崩潰。李世民明白這一點,以是他曉得時不凡的感化比起很多將領都要給力。如果有了時不凡,那能夠保持源源不竭的強雄師隊。或許當代汗青大將星燦爛,但是會理財的人卻鳳毛麟角。任何一個明君都會非常正視理財,冇有充足的財力那再短長的將領也都冇法獲得經濟保障去兵戈,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