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方王權的差異[第4頁/共4頁]
汗青上,固然為了王位也曾多次展開過連綴的戰役,但是戰役的兩邊都是法律意義上有權擔當者。彆的,西方王位的產生,除了戰役和擔當以外,另有非常首要的一種路子,那就是推舉。在議會呈現前,英國存在著由貴族、教士和高官構成的“賢人集會”(witan)。這個集會的明白職責之一就是推舉或者免除國王。當國王的擔當呈現爭議時,這個集會便會從候選人當選出他們以為最合適的一個。英國從899到1016年間的十位國王中,獨一三位是僅憑血緣乾係即位的,其他七位都是由賢人集會保舉的與國王血緣乾係較近的貴族,由絕嗣的在任國王賜賚王位擔當權。是以,一名大主教曾經說過,正如人們遍及以為的那樣,英國的君主實際上不是世襲的,而是選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