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集英殿風波 下 2[第3頁/共6頁]
這一天風雪交集,恰是熙寧三年的十仲春,一年最冷的日子。一個濃眉大眼的年青人,蓑衣鬥笠之下身著紅色長袍,腰佩一柄大理彎刀,騎著一匹白馬,正緩緩在這條水泥道上行走。
不料天子在此時俄然召見他。算起來和這個年青的天子,也有好多天冇有見麵了,石越能夠感遭到天子更加蕉萃。
“石卿,上回在集英殿議青苗法,你說朝中大臣都是瞽者摸象,究竟是測度之辭,還是實有其事?”趙頊對石越說話,老是顯得很平和,能夠這也是一種緣份。
石越和李丁文在家裡早就把有關青苗法各種商討伏貼,當下石越便以商奉迎的體例答對:“臣覺得,青苗法的各種弊端,全與官府有關,如果不由官府主持其事,則弊端自除。”
“如此,則青苗法之害可無,而青苗法之利可存。此謂之借雞生蛋之計。”
“臣說並非測度之辭,是因為阿誰結論是臣根據各種環境推論出來的,並非妄言空談;臣說並非實有其事,是因為臣畢竟並不是處所官吏,並且於天下各處所之事,所知始終有限,以是也難說是實事。”
“再次一等的弊端,則是奸吏藉端魚肉鄉民。明顯朝廷定二分利,他們收三分乃至六分,本身從中貪汙投機。又有一等弊端,則是官吏恐怕在期限內收不回青苗錢,不等農夫到收成的季候,便催令農夫還錢,此時農夫如何有錢還?官吏如狼似虎,又不敢不還,隻好典當產業,青苗法由便民反而變成害民……”
石越笑道:“實在此法非臣所創,朝廷早已用過。”
趙頊愁悶了好久,俄然之間聽到如許的良策,頓時笑逐顏開,讚道:“石卿真是奇才也。”
石越謙遜數句,方笑道:“皇上,實在這個彆例也有些要重視的處所,尚要他法補足。”
“恰是。”石越卻涓滴冇有瘋掉的意義,持續說道:“現在青苗法以國度常平倉為本錢,若某地一旦有大災,常平倉卻空無糧儲,則國度危矣。很多元老邁臣反對青苗法,恰是由此。臣所獻之策,常平倉竟能夠不動,朝廷不消花一文錢,而百姓能夠坐收青苗法之利,而無受青苗之害;朝廷支出固然能夠較本來的體例要少,但也能夠歲入上百萬貫。”
隻聽石越說道:“實在體例很簡樸,隻需由朝廷公佈聖旨,招募商家在各地建立錢莊,農夫能夠向錢莊用某產為抵押借青苗錢,立字為據,利錢限為二分,錢莊一分,朝廷一分。如此朝廷能夠不動常平倉,免征收履行之勞,坐收其利,而商家自無益潤可得,亦樂於去做,百姓則不受強征之苦。此三麵皆無益之事……”
“古者所謂兼聽則明,偏聽則暗。隻要皇上廣開言路,何憂不能明察秋毫之微,萬裡之遠?”
“此真良法也!”趙頊歎道,“然恐愚夫愚婦不能行。”
“有這等事,朕如何不知?”趙頊被石越說得胡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