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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警日記(連載)(216)[第1頁/共2頁]

在呂海生服刑期間,茂名監獄共有7個監區,每個監區有犯人幾百人,各占兩棟監舍,監區間―圍住,犯人隻能在本監區內活動。彆的,高牆以內另有病院、夥房、集訓等幾個特彆監區。呂海生是在第四監區服刑。8年時候裡,呂海生每天的事情任務是做手套。

調查事情仍未結束

這些人決定公開那段經曆,一個背景是生在茂名監獄的“網特”事件以及有關部分對該監獄的整治。

華商報8月25日報導一篇題為《廣東茂名監獄驚入夜幕》的帖子全文7ooo多字,詳細列舉了獄警放縱犯人吸毒、買賣刑期、買賣服刑崗亭等2o餘起事件。這份質料還周到地計算出監獄在弛刑、假釋、發賣工種三個方麵,每年“個人索賄”金額高達1ooo多萬元。

像其他犯人一樣,入獄後的頭幾個月,林振基也要做工,先做燈飾與馬賽克,後又做手套,很快,在監獄帶領安排之下,他開端做一分內勤事情,也就是“統計”,賣力七監區犯人出工出工、調入調出的人數,以及外務衛生。林振基在這個崗亭上做了6年,明顯要比辛苦做工的那些犯人榮幸,林振基說他並冇有為此費錢去買,他坦承這是因為“本來特彆身份的影響以及原單位帶領的出麵關照”,不然的話,普通犯人要想獲得這個崗亭,“9o%是要買的”。

呂海生向記者先容說,監獄內每年都會有幾批弛刑機遇,每批都有四五十個名額。據他所知,在某監區,就有人花了五六千元弛刑第四監區,有人費錢減一年刑,另有人費錢弛刑15個月。

犯人吸食毒品乃至被獄警放縱的事情,在名為《廣東茂名監獄驚入夜幕》告髮質料裡也被詳細記錄。林振基稱“吸毒的征象的確存在,有些人本來是不吸的,一些人弄了白粉出去,混來混去,也就染上毒癮了”。

前刑警隊長坦承獄中被關照

“內裡能夠發賣白粉”

報告人:呂海生,1998年進入茂名監獄服刑,2oo6年刑滿開釋

報告人:林振基,曾任茂名市茂南區公循分局刑警隊長,1998年以“綁架訛詐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廣東省監獄辦理局辦公室副主任許珂向記者先容,茂名監獄監獄長成加增、政委康烈天、副監獄長李忠淦、紀委書記李土新,以及陳、關、朱、彭等四個監區長皆被奪職,在新構成的帶領班子中,除副監獄長梁凡漢、陳連忠是原帶領班子成員外,監獄長朱金生、政委朱向賢,另五位副監獄長,以及一名政治處主任,皆為新人。

茂名監獄是廣東省4座市屬監獄之一,歸茂名市司法局辦理,副處級建製。

新投犯人進入監獄服刑的第一站是在集訓監區停止動期一個多月的個人行列等培訓,以後再被分派到各個監區停止服刑改革。這份告髮質料說,夥房、病院以及集訓這三大監區乃是犯人最為神馳的處所,因而,新犯在集訓監區停止培訓期間,集訓監區的帶領及其他一些跟監獄上層帶擁有較好乾係的科室或監區帶領,“使出渾身解數來拉攏一些較有錢的犯人”,讓他們的家人送錢來,以留在這三個監區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