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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警日記(連載)(217)[第3頁/共4頁]

就像呂海生向本刊記者報告的那樣,費錢買弛刑在犯人中乃是“習覺得常”的征象,柯亞武說,“減一年,花1萬,如果再多減3個月,3ooo元一個月。”普通環境下,勞動成績的吵嘴是可否弛刑的參考標準之一,每年,勞動分隊會以勞動表示給犯人供應一種“表格”,一年當中得8個如許的“表格”便可評得主動分子,從而能夠弛刑。“表格”不敷數量,分隊長就會拿來賣,“5oo元一個。”

在茂名監獄,1-6監區首要處置皮手套出產和毛衣出產,第七監區則處置藤編傢俱出產,第八監區,首要處置牛仔褲出產。按照那份告髮質料,在手套分隊,設辦理員1名,6ooo元;統計員1名,5ooo元;車台出產辦理員1名,6ooo元;介皮台(記者注:原文如此)辦理員1名,6ooo元;機修工1名,5ooo元;分隊搞衛生1名,5ooo元;質檢4名,各4ooo元;燙台3名,各3ooo元;翻成員手套5名,各4ooo元。在毛織分隊,設統計1名,6ooo元;辦理員1名,6ooo元;機修1名,5ooo元;打毛員4名,各4ooo元;查補台6名,各4ooo元。

像其他犯人一樣,入獄後的頭幾個月,林振基也要做工,先做燈飾與馬賽克,後又做手套,很快,在監獄帶領安排之下,他開端做一分內勤事情,也就是“統計”,賣力七監區犯人出工出工、調入調出的人數,以及外務衛生。林振基在這個職位上做了6年,明顯要比辛苦做工的那些犯人榮幸,林振基說他並冇有為此費錢去買,他坦承這是因為“本來特彆身份的影響以及原單位帶領的出麵關照”,不然的話,普通犯人要想獲得這個崗亭,“9o%是要買的。”

提及監獄內有關“費錢買弛刑”的事情,呂海生仍忿忿不平,他向本刊記者先容說,監獄內每年都會有幾批弛刑機遇,每批都有四五十個名額,“大師就都爭著去買。”據他所知,在某監區,就有人花了五六千元弛刑第四監區,有人費錢減一年刑,另有人費錢弛刑15個月。

犯人吸食毒品乃至被獄警放縱的事情,在“網特”事件那份告髮質料裡也被詳細記錄。“吸毒的征象的確存在。”林振基奉告本刊記者,“有些人本來是不吸的,一些人弄了白粉出去,混來混去,也就染上毒癮了。”林振基親眼所見,在他服刑的第七監區,有個來自化州長歧鎮的李姓犯人本來不吸毒,身材很強健,厥後就被彆的一個犯人拖下水,“身材變得很瘦,很差。”

在每個出產監區,做工以外,犯人有分歧的崗亭安排。“網特”事件中的那份告髮質料很詳細地先容了茂名監獄七個出產監區“工種索賄所得”,質料稱,每個監區有內勤犯5-8名,各7ooo元;有工廠辦公室衛生員1名,7ooo元;有“洗而所”(記者注:原文如此)1名,5ooo元;有擦乾部皮鞋崗亭1名,5ooo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