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日記(連載)(217)[第4頁/共4頁]
8月17日上午,廣東省監獄辦理局辦公室副主任許珂向本刊記者先容說,在本年3月,互聯上呈現了一篇告發茂名監獄管束混亂與獄警貪腐的帖子,“透暴露的題目很嚴峻”,廣東省紀委、司法廳、監獄辦理局等幾個部分會同茂名市紀委,迅構成調查組,於4月進入茂名監獄調查,“觸及的職員比較多。”到目前為止,調查事情仍未結束,“一些大的案子已經查了,觸及辦理的事情,也正在查。”
出獄一年後,呂海生便跟等他整整8年的女朋友結了婚,曾經的監獄餬口絕少被提起,麵對本刊記者,他決定公開那段經曆,一個背景是生在茂名監獄的“網特”事件以及有關部分對該監獄的整治。
呂海生想要做一回“複仇天使”,他說:“我犯錯誤,認罪。當年管束我們的差人,收犯人錢,幫犯人弛刑,犯了法,也應當遭到法律製裁。”
林振基6o歲了,出獄後一向在外打工,現在則在茂名一家旅店做守夜事情。8月11日,他在家中向本刊記者回想舊事,他以為有人在決計“搞鬼”,但是,不管如何,他還是獲得了13年有期徒刑的懲戒,於2oo3年出獄,在茂名監獄共度過6年工夫。包含林振基在內,該案共有5人以“綁架訛詐罪”判刑,副隊長徐萬聲獲有期徒刑第六監區服刑,2oo4年出獄;田伯興與柯亞武彆離獲1o年與第七監區。
告髮質料詳細列舉了在上述三個監區服刑的代價:在2oo3年-2oo5年,集訓監區是4ooo元-8ooo元;病院與夥房兩個監區是8ooo元-12ooo元。這份質料還周到地計算出,監獄在弛刑、假釋、發賣工種三個方麵,每年“個人索賄”金額高達1ooo多萬元,彆的,犯人用於擺平違法違紀違規的用度每年也以百萬計。
這當然不是呂海生在高牆以內經曆的全數,“現金風行,犯人打手機,吸食白粉,都是我親眼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