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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警日記(連載)(57)[第3頁/共4頁]

牢頭獄霸的構成,更是和看管所乾警的放縱、教唆分不開。“以犯人製犯人”是一些處所看管所、監獄的辦理寶貝,牢頭獄霸不是自生長起來的,而是看管所製造出來的。1988年,公安部、最高群眾法院、最高群眾查察院就在《關於果斷打消“牢頭獄霸”保護看管所次序的告訴》中誇大:“嚴禁利用人犯辦理人犯,果斷打消在人犯中設‘組長’,‘調集人’等變相利用人犯辦理人犯的做法”。可惜的是,二十年後的明天,這類征象仍然存在。

方苞迷惑地問,刑部監獄為甚麼關押這麼多人呢?那位知縣犯人奉告說,官員和小吏們關押的人越多,越無益可圖。與案件略微連累,就想體例弄出去,戴上腳鐐手銬,讓他們痛苦不堪。然後疏導他們找保人。搞來錢,官和小吏就朋分了。有錢人出幾十兩銀子,便能夠去掉腳鐐手銬,並住進好屋子。貧困無依的犯人,戴上刑具關押,作為標本,警告其他的犯人。成果,罪輕的、無罪的蒙受桎梏之苦,重犯反到住在內裡。

在天下其他一些處所也存在,新進犯人要向牢頭獄霸進貢,要捱打、受罰成了一些看管所、監獄乃至勞教場合的“潛法則”。“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牢頭獄霸到底是如何煉成的?

上海的韓寒,近似當年的方苞,也是聞名作家。他在部落格轉載了篇記錄散文―――《嫖娼啟迪錄》。韓寒說這篇文章的真假冇有顛末覈實,但近似的過程他聽到過很多。

汗青上政治鬥爭的戰術和戰略之一就是“分化崩潰,各個擊破”,操縱某一集群中或有的衝突,爭奪操縱某些人,伶仃並打擊某些人,那麼,鼓勵告發或稱揭露揭,不失為需求的手腕。對已經在逃的勞改、勞教職員,不必許以經濟酬謝,現成的就有政治帽子的威懾!

李蕎明和其他5個村民在山上偷砍幾棵樹,被晉寧縣叢林公安收押,是因為“官員和小吏們關押的人越多,越無益可圖”。放縱牢頭獄霸行凶,是“讓他們痛苦不堪。然後疏導他們找保人。搞來錢,官和小吏就朋分了”。李家一向不交保,當然不能寬大―――“不然大家都會有幸運的心機”。犯人貧富分歧,必須不同對待―――“冇有不同,哪個肯多出錢呢?”

是先有在對於刑事案件的窺伺中利用耳目一類做法,然後施之於政治鬥爭呢,還是把政治鬥爭的一些做法(從縱橫捭闔到有打有拉)泛化到刑警事情乃至普通社會餬口中去了呢?這有點像“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高難題目了。然此風一開,各級有關職員揮締造性,操縱在逃犯相互告發就成為不免的事。實在這也不是甚麼締造,在中國的公案小說和本國的影視作品裡早就不厭其煩地講過如許的故事了。

有些奸猾的人,耐久關在監獄裡,同獄卒表裡勾搭,很能撈錢。有個殺人犯,每年能弄幾百兩銀子。康熙四十八年,他被大赦出獄,落空了好謀生。幾個月後,同親有人殺人,他就代替那人承擔了罪名。因為遵循法律規定,不是用心殺人的,不會有極刑。康熙五十一年,他運氣不好,又趕上大赦,被配到邊陲戍守。他遺憾地說:“我再冇有機遇呆在這裡來啦!”他幾次寫報告,肯求推遲配,冇有獲得批準,讓他很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