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1)[第1頁/共5頁]
二十七年癸酉,公元前二八八年冬,十月,秦王稱西帝,遣使立齊王為東帝,欲約與共伐趙。蘇代自燕來,齊王曰:“秦使魏冉致帝,子覺得何如?”對曰:“願王受之而勿稱也。秦稱之,天下安之,王乃稱之,無後也。秦稱之,天下惡之,王因勿稱,以收天下,此大資也。且伐趙孰與伐桀宋利?今王不如釋帝以收天下之望,出兵以伐桀宋,宋舉則楚、趙、梁、衛皆懼矣。是我以名尊秦而令天下憎之,所謂以卑為尊也。”齊王從之,稱帝二日而複歸之。十仲春,呂禮自齊入秦,秦王亦去帝複稱王。
二十一年丁卯,公元前二九四年秦敗魏師於解。
二十五年辛未,公元前二九零年魏入河東地四百裡、韓入武遂地二百裡於秦。
齊淖齒之亂,湣王子法章變名姓為莒太史敫家傭。太史敫女奇法章狀貌,覺得非常人,憐而常竊衣食之,因與私通。天孫賈從湣王,失王之處,其母曰:“汝朝出而晚來,則吾倚門而望;汝暮出而不還,則吾倚閭而望。汝今事王,王走,汝不知其處,汝尚何歸焉!”天孫賈乃入市中呼曰:“淖齒亂齊國,殺湣王。欲與我誅之者袒右!”市人從者四百人,與攻淖齒,殺之。因而齊亡臣相與求湣王子,欲立之。法章懼其誅己,久之乃敢自言,遂立覺得齊王,保莒城以拒燕,書記國中曰:“王已立在莒矣!”
秦攻趙,拔杜陽。
臣光曰:甚哉秦之無道也,殺其父而劫其子;楚之不競也,忍其父而婚其仇!嗚呼!楚之君誠得其道,臣誠得其人,秦雖強,烏得陵之哉!善乎荀卿論之曰:“夫道,善用之則百裡之地能夠獨立,不善用之則楚六千裡而為仇敵役。”故交主不務得道而廣有其勢,是其以是危也。
挈國以呼功利,不務張其義,齊其信,唯利之求;內則不憚詐其民而求小利焉,外則不憚詐其與而求大利焉。內不修改其以是有,然常欲人之有,如是,則臣下百姓莫不以詐心待其上矣。上詐其下,下詐其上,則是高低析也。如是,則敵國輕之,與國疑之,機謀日行而國不免危削,綦之而亡,齊湣、薛公是也。故用強齊,非以修禮義也,非以本政教也,非以一天下也,綿綿常以結引馳外為務。故強,南足以破楚,西足以詘秦,北足以敗燕,中足以舉宋。及以燕、趙起而攻之,若振槁然,而身故國亡,為天下大戮,後代言惡則必稽焉。是無他故焉,唯其不由禮義而由機謀也。
挈國以呼禮義也,而無以害之。行一不義,殺一無罪,而得天下,仁者不為也。擽然攙扶心國,且如果其固也。之所與為之者之人,則舉義士也;之所覺得布陳於國度刑法者,則舉義法也;主之所極然,帥群臣而首向之者,則舉義誌也。如是,則下仰上以義矣,是綦定也。綦定而國定,國定而天下定。故曰:以國濟義,一日而白,湯、武是也。是所謂義立而王也。
主父使惠文王朝群臣而自從旁窺之,見其宗子傫然也,反北麵為臣。詘於其弟,心憐之,因而乃欲分趙而王公子章於代,計未決而輟。主父及王遊沙丘,異宮,公子章、田不禮以其徒反叛,詐以主父令召王。肥義先入,殺之。高信即與王戰。公子成與李兌自國至,乃起四邑之兵入距難,殺公子章及田不禮,滅其黨。公子成為相,號安平君;李兌為司寇。是時惠文王少,成、兌專政。公子章之敗也,往走主父,主父開之。成、兌因圍主父宮。公子章死,成、兌謀曰:“以章故,圍主父;即解兵,吾屬夷矣!”乃遂圍之,令:“宮中人後出者夷!”宮中人悉出。主父欲出不得,又不得食,探雀鷇而食之。三月餘,餓死沙丘宮。主父定死,乃發喪赴諸侯。主父初以宗子章為太子,後得吳娃,愛之,為不出者數歲。生子何,乃廢太子章而立之。吳娃死,愛馳;憐故太子,欲兩王之,躊躇未決,故亂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