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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點了點頭,交代了幾句後,回到了屋子裡。
這一段落差不大,水流相對較緩。他站定在了一處,那邊有棵歪脖子樹,半載身子埋在了水裡,悠哉悠哉地閒逛著。
“凶器。”reid抿抿唇,“鈍器,形狀不一,能夠把人的骨頭砸碎……”
“我拍了照片傳疇昔h也向馬丁內茲佳耦確認過了,安德魯身上的衣服不是他被擄走時穿的那一件。”reid看著證物袋裡的東西,“他的衣服被換過,身上還放了一個十字架。”
an抬開端,視野往上追溯,“乃至,很有能夠,它會在水流最急的處所就翻掉。”到時候屍身和十字架都會先沉入水裡,甚麼時候,在甚麼處所再見被人發明,就不必然了。
“地上濺的血量有點大。”rossi看向了hotch,晃了晃本技藝上的杯子,往裡頭加了點水,不應時宜地開了個打趣,“他往杯子裡裝了血。有甚麼用?喝一口?”
並且,薩爾瑪身上並冇有表現這一點――以是,犯人的慚愧隻是針對安德魯一個嗎?
但是,他還冇能為本身的發明對勁多久h就接到了一個電話。
“如果是如許呢?”hotch走到他身邊,把手指伸進了杯中,兩指輕彈,幾滴水飛濺了出去,“reid說,犯人能夠是個宗教信徒,他把安德魯當作了惡魔。”
“換上新衣服,身上放十字架,很有能夠是忸捏的意味。犯人對安德魯的死懷有歉意。”但又難以解釋得通屍身身上令人髮指的傷――血肉恍惚,渾身的骨頭冇有一根無缺,相本地殘暴。
在這之間,有碎裂的紅酒杯。法醫已經化驗過了,上麵沾著的是薩爾瑪的血。
“冇有。固然我很少看它,但薩爾瑪不敢把東西弄壞。”本傑明搖了點頭,“它之前還是好好的。”
場麵一下子更亂了。這對撕破臉、相互指責的伉儷明顯不曉得甚麼叫“家醜不過揚,我們關起起門來再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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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乾甚麼?你看不到嗎!我要帶著孩子分開這裡。”東西被弄得“乒乓”作響。
“他重視的不是過程,而是這個過程的意義。”reid聽懂了an的意義。
發明屍身的,是結伴到這裡觀光的兩名旅客。他們看到岸邊有個臉盆狀的東西在飄著,一時獵奇就疇昔檢察,冇想到內裡會是一具嬰兒的屍身。
但彷彿他分開了好幾分鐘,內裡還是還那麼地“熱烈”。
“但是……”如果犯人鞋子上沾了血的話,為甚麼現場冇有足跡?
正巧這時,reid打來了電話。
他隻能另辟門路,蹲下來,近間隔察看地上的血跡。
接著,rossi一步一步地走過來,停在了嬰兒床的正火線,“這裡濺了很多血。如果是殺人時,或者是把酒杯摔碎,不該該能濺到這類處所。”他的手指指著嬰兒床最靠內的被套上的暗紅色的圓點。
“是的。這是我冇法瞭解的處所,他一方麵犯法手腕都非常具有典禮感,明顯是個狂熱的宗教信徒,另一方麵,他搞不清他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