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錯案即錯:遲到的正義非正義(19)[第2頁/共4頁]
統統的證據,都指向了一個究竟――冇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是誰殺了人。
半月後,市高院作出了《鐘誌強用心殺人罪一案再審刑事訊斷書》,訊斷書中,采納了杜蘅關於鐘誌強案的很多觀點。
“當年都訊斷了是鐘誌強,都服刑了小二十年了吧,如何又要審?再審多少遍也跑不了是他。”
而這竟然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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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冇有就此持續發問,但是,杜蘅的發問也的確開啟了新的能夠。或許案發時候比羅蘇和估計的要晚一些,那麼,鐘誌強就有充足的作案時候了。
杜蘅再度詳確的梳理證據,不放過任何的有力證據,不訛奪蛛絲馬跡。
辦公桌上,辦公用品以外是咖啡,眼藥水。一早晨,她已經喝掉了兩大杯咖啡。
“出事兒之前的幾天,我們廠子裡年齡差未幾的年青人一起用飯,曉娜說,街道辦有個新來的辦事員給他寫情書,她有點動心了。阿誰辦事員是大學畢業的前程無量,以是她想回絕鐘誌強,想跟鐘誌強分離……必然是因為週六早上曉娜跟鐘誌強說分離,鐘誌強惱羞成怒殺人的……”
“當年我的確做了偽證,是我借了張元的車,去豐寧來著。他冇有去……”
市高院停止庭前集會,當庭質證,並且安排證人出庭。
在陳翔與杜蘅的共同儘力下,市查察院將案件提交最高檢,最高檢提出再審抗訴,北京市高院構造再審。
“羅蘇和,你的那塊表走得準嗎?你確定時候嗎?”杜蘅彷彿是靈光乍現普通,舉手錶示法官,以後發問。
最後,市高院訊斷以下:
以後,冇有人發問,羅蘇和報告了他曾經暗戀過林曉娜,林曉娜是多麼仁慈斑斕優良的人,而鐘誌強一個淺顯工人,配不上林曉娜等等……這也是之前的證言裡冇有的內容。
杜蘅翻看著當年的筆錄。
不必法官與杜蘅發問,那起陳年舊事在羅蘇和心中紮的太深,一旦提及,關於此的故事噴薄而出。
林曉娜死了,死於他殺,強姦後殺人;但是,該案留下來的證據,不能夠證明誰是凶手。
固然氣憤,但是,羅蘇和還是是和之前的證言相仿。這個時候差,的確是不敷鐘誌強到小樹林的時候的。就算是能夠到小樹林,也是非常勉強的時候。但是,當年,檢方和法院就認定了羅蘇和見到的人是鐘誌強。
“這都疇昔這麼多年了,你們一向在問幾分鐘的事兒,我真的不記得了。但是,我看到就是鐘誌強……阿誰背影,阿誰衣服,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