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帝國的良心 - 第四十三章 抄表員

第四十三章 抄表員[第3頁/共4頁]

免費科對每個抄表員賣力的地區做了分彆。勝山辦事處包含晉桐在內,獨一專職抄表員三名,賣力收取縣城的電費。而周邊州裡,則由公司在本地的電工兼職收取。歸正那些處所用電少,事情量不大。

按照《東北電力辦理條例》,用戶拖欠電費一個月以上才氣斷電。一開端,他們常常祈求通融,或者乾脆要求抄表員過幾天再來,如許一每天拖到下個月尾,抄表員以斷電威脅,這些人纔會補齊上月電費,持續把本月的拖下去。

固然市民一分錢路燈費都不想掏,但抄表員有的是體例逼人掏錢。

好處能夠來自用戶的“感激”,也能夠源自用戶的“無知”。

有當局作為中間環節就好辦了,不管底下有冇有把錢收齊,當局繳電費從不拖欠,那畢竟是徐國公的財產,誰敢認賬?

興遼的抄表員代收路燈費,收齊後上繳至本地當部分分,當局再向興遼繳費。

飯桌上,老遊筷子抄起一塊羊肉,蘸了醬料,囫圇塞進嘴裡,口齒不清道:“徒弟領進門,修行在小我!抄表員撈錢,大頭靠路燈費,就看你會不會來事!現在本領教給你了,想吃肥的,從速交友一個外線工,乾係必然得鐵!然後才氣一塊兒贏利!”

老遊當然要求他們這條巷子的住民把積欠的路燈費交清!

可老遊就有本領跟外線工勾搭起來撈錢。這理跟誰說去!

“五塊錢都出了,還捨不得三塊?”

費事的是,總有人用心拖欠。這此平分為兩種,一是日子寬裕的小民,二是用電大戶的工廠。前者是真缺錢,後者約莫是不占便宜內心不舒暢。

請再交兩塊錢“通電費”。

這還不算完。

須知,偷電金額不管有多小,都會被《大齊刑法典》認定為盜竊罪入刑。這類體例輕易被髮明,風險很高。

練習的前三天老遊就向晉桐實地演示了一次如何藉機收錢。

第一次曉得路燈費這回事,晉桐非常吃驚。他兩世為人,不管哪個天下都冇傳聞路燈還要跟住民免費的事理。

路燈費打消與否,都少不了公司一毛錢電費。抄表員向老百姓收這一筆名不正言不順的用度,打的燈號也是上繳當局。罵名歸當局,財團當然想打甚麼旗就打甚麼旗。

一是,外接線路繞開電錶,讓電力直接入戶。對此,公司有牢固排查,抄表員登門也會隨機抽檢。

梨樹街旁一條巷子裡,路燈壞了好幾盞,三個月冇人修,夏季早晨黑燈瞎火,摔壞了好幾個老年人。

興遼電力起步早,碰到的新環境也多。路燈費不過是此中不起眼的一樁小事。但興遼的事例,對大齊其他財團創建電燈公司有極大教誨意義。

路燈的存在,行車者便當最大。以是縣城馬車行、黃包車行得按每輛車月費5角免費。淺顯住民家有車,也是一樣標準交錢。不交錢也行,早晨彆出門,出門就有巡警扣車。

這貌似自打自臉,實在不然。

路燈由興遼電力保護,雖不能冒然斷電,燈膽卻很輕易壞。一旦壞掉,是否改換,何時改換,任由電力公司員工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