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神宗萬曆 上篇譯文[第2頁/共9頁]
■萬曆二年(1574)春正月十八日,朱翊鈞在皇極門召見朝覲廉能之官。
玄月十一日,將莊天子安葬於昭陵。
仲春初九,施助四川被賊寇擾亂諸縣。
閏八月月朔,日蝕。初三,大學士趙誌皋奏請朱翊鈞臨朝在朝,批章奏,結束開礦,未予答覆。
秋八月二十七日,嚴申匿名揭禁令。
夏四月,施助江北、大名、開封各府饑荒。
夏四月二十二日,朱翊鈞詔諭百官行久任之法。
●■●隆慶二年(1568),被立為皇太子,當時年方六歲。翊鈞少年聰明,穆宗曾馳馬宮中,他進諫道:“陛下為天下之主,獨騎而騁,寧無銜橛憂。”穆宗大喜,上馬大加安撫。陳皇後病居彆宮,翊鈞每晨隨母前去探聽,皇後每聽到腳步聲就歡暢起來,並掙紮著坐起,取出經籍考問他,翊鈞老是大聲答覆,其母李貴妃也非常歡暢,兩宮是以而越來越敦睦。
■萬曆十五年(1587)春正月初三,分國庫所藏的金帛以施助山西、陝西、河南、山東各地宗室。
■萬曆十三年(1585)春正月十九日,四川建武所兵變,擊傷總兵沈思學。
這一年,有暹羅、土魯番前來朝貢。
夏四月月朔,朱翊鈞告諭禮部,要倡導百姓及時耕作農桑,不要遊手好閒。初七,寧夏土軍馬景殛斃參將許汝繼,巡撫都禦史晉應槐領兵對其討伐並誅殺了他。十三日,因為久旱不雨,號令百官修身檢驗。
十仲春十三日,施助遼東饑荒。
玄月二十二日,又詔諭姑蘇諸府開開荒田,六年以後起科。二十三日,中斷行刑。
秋七月初六,朱翊鈞詔諭吏、戶二部清理吏治,並彆離免除所欠賦稅,折非常之三成收取來歲漕運糧。十一日,又調派禦史督修江、浙水利。十三日,興建泗州祖陵。二旬日,完成草灣黃河工程。
夏四月初六,張四維因父喪離職。初八,吏部侍郎許國擔負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參與秘密事件。二十三日,承天普降大雨,長江水勢眾多。同月,廣東羅定生兵變。
十仲春十三日,陳於陛死去。
秋七月二旬日,朱翊鈞警告廷臣:因國事紛繁,使得大臣爭相要求去官回籍,今後有肆行誹謗的人要從重定罪。
■萬曆四年(1576)春正月二十三日,遼東巡按禦史劉台因議論張居正被拘繫入獄,削除官籍。
秋八月十三日,將張居正之罪張榜公佈於天下,並將其家眷戍邊。
■萬曆二十年(1592)春正月二十六日,給事中孟養浩建議立太子,被施杖刑於闕下,並被削除官籍。
仲春初九,祭奠大社大稷。十二日,詔令南京職務應精簡為好,官吏不得虛占其位以充數。二十七日,開端命日講官彆離記注起居,纂輯章奏,臨朝值班。
秋七月月朔,有日蝕。二十六日,朱翊鈞召見內閣大臣商討邊防大事,同時要他們保舉將材。三旬日,兵部尚書鄭雒經略陝西四鎮及山西、宣、大邊務。當月,火落赤再次進犯河州、臨洮,總兵官劉承嗣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