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先破[第2頁/共4頁]
備受教案困擾的曾國藩在奏摺中寫道:“凡教中犯案,教士不問是非,曲庇教民;領事亦不問是非,曲庇教士。遇有民教爭鬥,布衣恒屈,教民恒勝。教民勢焰愈橫,布衣憤鬱更甚。鬱極必發,則聚眾而群思一逞。”
本來,滿族統治者是一貫嚴求漢族人與本身保持分歧的。他們逼迫漢人剃頭髮,易衣冠,搞得血雨腥風,都是為了讓漢人歸化於本身,臣服於本身,但唯獨不肯讓漢人也與本身一樣稱“主子”。這是為甚麼呢?魯迅先生的雜文《隔閡》裡有一段話,實際上答覆了這個題目。他說:“滿洲人本身,就嚴分著主奴,大臣奏事,必稱‘主子’,而漢人卻稱‘臣’就好。這並非因為是‘炎黃之胄’,特地虐待,錫以佳名的,實在是以是彆於滿人的‘主子’,其職位還下於‘主子’數等。”
與社會嚴峻擺脫的仆從製餘顯想履行起來天然難,可梁姓npc鐵匠學徒在被賣時和順表示讓餘顯看到了另一種軌製遠遠高於仆從軌製,那就是封建軌製!
滿洲人入關前,大抵處於仆從製向封建製過渡的社會,固然占有了中原,但仆從製的胎記並未完整退去,“嚴分著主奴”,就是一個較著的表示。即便到了晚清,滿洲人內部仍保持著很稠密的仆從製風俗。坐觀白叟《清朝野記》記雲:“每有旗主,貧無聊賴,執賤役以餬口,或為禦者,或為喪車杠夫,或為掮肩者。若途遇其奴,高車駟馬,翎頂光輝者,必喝其名,使下車代其役,奴則再三存候,解腰纏以賄之,求免焉。故旗奴之繁華者,甚畏見其貧主也。”這就叫“嚴分著主奴”。“嚴分著主奴”的風俗反應到典章軌製上,便是滿臣奏事時要自稱“主子”。滿臣自稱“主子”,不但表示本身是天子的臣子,更表示本身是天子的家奴;而漢臣則冇有滿洲人傳統的主奴乾係,以是也就隻要臣子的身份,也就不能稱“主子”。正因為這個啟事,馬人龍奏事時自稱了“主子”,便被以為是冒稱。
蔡大媽手抖了抖,老誠懇實他說:“老爺,您有所不知,這個小梁家裡並不是太差,隻因上麵哥哥很多把他送到鐵匠鋪當學徒,可惜趕上個大煙鬼徒弟”蔡大媽昂首看了看餘顯神采平常,就大著膽量接著說:“這小梁在跟著徒弟當學徒時有個相好的,傳聞是義和拳黑燈照(孀婦)某位大人物的女兒。前些日子在虎帳門口相見,不知與此事有無乾係。”
說完這話,餘顯乾脆站在院中,把統統人調集起來講:“朝廷雖視義和團為邪教,但我卻視之為國之棟梁,義和團頻頻抗擊洋人,為國辛苦,我也不能拖後腿!”說完就拿出梁姓npc鐵匠學徒的賣身契,當著世人的麵燒燬了。
餘顯看此,接著道:“我也不是甚麼十惡不赦的大罪人,隻是他一聲不吭的跑了實在是不像話,若他有甚麼難處,說一聲就行,彆看我穿戴洋人款式的戎服,但我好歹也是朝廷正五品的經製武官,水晶頂,補服繡熊的,與同知平級,比甚麼知縣還高了兩品。這個小梁逼急了我去找濟南官明天喝酒的幾個同知,道員,我就不信這一會兒他能逃出山東省!他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我不信我照著左券上的戶籍還找不到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