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呂氏春秋 - 第17章 慎大覽第三(2)

第17章 慎大覽第三(2)[第2頁/共4頁]

八曰:上胡犯警先王之法?非不賢也,為其不成得而法。先王之法,經乎上世而來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損之,胡可得而法?雖人弗損益,猶若不成得而法。東夏之命,古今之法,言異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分歧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於此。其所為欲同,其所為欲異。口惽之命不愉,若舟車衣冠滋味聲色之分歧。人以自是,反以相誹。天下之學者多辯,言利辭倒,不務實在,務以相毀,以勝為故。先王之法,胡可得而法?雖可得,猶若不成法。凡先王之法,有要於時也。時不與法俱至,法雖今而至,猶若不成法。故擇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覺得法。先王之所覺得法者,何也?先王之所覺得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則能夠知人,察今則能夠知古。古今一也,人與我同耳。有道之士,貴以近知遠,以今知古,以益所見知所不見。故審堂下之陰,而知日月之行,陰陽之變;見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魚鱉之藏也;嘗一脟肉,而知一鑊之味,一鼎之調。

鮑叔、管仲、召忽,三人相善,欲相與定齊國,以公子糾為必立。召忽曰:“吾三人者於齊國也,譬之若鼎之有足,去一焉則不成。且小白則必不立矣,不若三人佐公子糾也。”管子曰:“不成,夫國人惡公子糾之母,以及公子糾,公子小白無母,而國人憐之。事未可知,不若令一人事公子小白。夫有齊國,必此二公子也。”故令鮑叔傅公子小白,管子、召忽居公子糾所。公子糾外物則固難必。固然,管子之慮近之矣。如果而猶不全也,其天邪!人事則儘之矣。

夫不敢議法者,眾庶也;以死守者,有司也;因時變法者,賢主也。是故有天下七十一聖,其法皆分歧。非務相反也,時勢異也。故曰良劍期乎斷,不期乎鏌琊;良馬期乎千裡,不期乎驥驁。夫勝利名者,此先王之千裡也。楚人有涉江者,其劍自舟中墜於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劍之所從墜。”舟止,從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劍不可,求劍若此,不亦惑乎?以此故法為其國,與此同。時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為治,豈不難哉?有過於江上者,見人方引嬰兒而欲投之江中,嬰兒啼。人問其故,曰:“此其父善遊。”其父雖善遊,其子豈遽善遊哉?此任物,亦必悖矣。荊國之為政,有似於此。

孟嘗君前在於薛,荊人攻之。淳於髡為齊使於荊,還反,過於薛,孟嘗君令人規矩而親郊送之,謂淳於髡曰:“荊人攻薛,夫子弗為憂,文無以複侍矣。”淳於髡曰:“敬聞命矣。”至於齊,畢報,王曰:“何見於荊?”對曰:“荊甚固,而薛亦不量其力。”王曰:“何謂也?”對曰:“薛不量其力,而為先王立清廟。荊固而攻薛,薛清廟必危,故曰薛不量其力,而荊亦甚固。”齊王知色彩,曰:“嘻!先君之廟在焉。”疾舉兵救之,由是薛遂全。顛蹶之請,坐拜之謁,雖得則薄矣。故善說者,陳其勢,言其方,見人之急也,若安閒危厄當中,豈用強力哉?強力則鄙矣。說之不聽也,任不獨在所說,亦在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