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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禦史[第4頁/共8頁]

兩家竟是同將事情推往銀姐身上去,且說也有大半是實。任憑銀姐父母如何哀哭,京兆也不能違法行事,隻將那醒木一拍,道:“大膽!將女兒賣與人是你們,你女兒手腳不潔淨是實,林皓路遇你女兒亦是實,如何是他誘拐了你女兒?”

禦史品階並不如何高,隻消不是甚白刀子進紅刀子出黨爭,平凡人也不好與禦史計算。且人生世,老是要個名聲,讀書人尤甚,哪怕做了個官兒,也想要個好名兒要張臉,端的能拉上麵子來與參過本身禦史計算人,旁人看他便會側目,今後路便要不好走。

靳敏正到處與報酬善時候兒,見李長澤身子搖了一搖,忙伸手扶他一扶。兩個都是宰相,站得又靠前,不但上頭坐得高官家看著了,下頭官員也見著了。褚夢麟於諸民氣中又添一“罪名”――當堂氣壞老嶽父。

因上頭催得緊,表裡都看著,京兆辦事便也,不數日,差役日夜兼程提了銀姐父母並原仆人家等人到來。這便開堂。

褚夢麟被參罪名重些兒,又有李長澤等人一旁看著,比洪謙難過很多了。洪謙是東宮嶽父,平素名聲又好,因著有一個“親親得相首匿”,且戔戔一逃妾,端的算不得甚大事。倒是黃燦有個鬨笑話名聲外,反有些小我憐憫起洪謙來。

褚夢麟那“嶽父”因將女兒將與個大官人做妾,處所上也算是有些個權勢,連官兒也能見著幾個,此時鞠問問話也不先問他,又叫人搶先了說話,且看林老秀才因年高且有功名,特許站著回話,他還跪著,心中實是不。

珠寶之事,死無對證,京兆不好就判了,卻先驗之書契,上頭果寫是“雇”字。京兆見這上頭雇值頗高,便知端底,本來為著朝廷有明令禁買賣人丁,很多人便另生主張,契書上不寫買,隻寫雇,卻將雇值寫得極高。但看文契,端的雇,代價便少,名為雇實為買,代價便高――為避科罰罷了。然這書契倒是真,實無個馬腳。

反叫京兆感慨不已了。連褚夢麟聽了,也不顧那愛妾成日謾罵銀姐,卻出錢與這銀姐贖了罪惡,將她身契償還與她,又令人將她送往林皓處。這一回休說林皓父祖,便是洪謙,也想掐死這褚夢麟了!

這參奏之人卻不是黃燦,乃是禦史裡頭鐘慎對勁弟子,馳名鐵麵禦史。此人正姓個鐵,與黃燦恰好相反,他凡參人,總能捏著人把柄,凡補參者,重者服伏,輕者逃了科罰也要壞了名聲。

官家問道:“卿有何言,何故打斷禦史?”

以上皆是世情、不入律法,卻無毛病著判官斷案時考慮參考。

朱震道:“臣不過是因知律法,聽人滿口胡柴,便忍不得罷了。這等不知本朝法規之人,還是個禦史,是駭人聽聞!無知之人而可為禦史,國度嚴肅蕩然無存矣!”

這話林老秀才卻不愛聽,自家孫兒,關起門來如何數說是他事,公堂之上叫人說了,他卻忍不得。他因有功名身,且是林皓祖父,鞠問時便也到,卻有個虐待:不管施禮還是旁聽,都高於林皓父子兩個。又因年高,京兆也要和藹與他說話,聽他訴說林皓何時離鄉、洪謙何時與他手劄、他何時抵京,又將林皓路引呈上,且說:“便是他故意誘拐,也冇阿誰時候去做下這等事來,還請明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