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搜神記卷十二(2)[第1頁/共5頁]
漢永昌郡不韋縣有禁水,水有毒氣,唯十一月、十三月差可渡涉,自正月至十月不成渡,渡輒病,殺人。其氣中有惡物,不見其形,其作有聲。如有所投擊。中木則折,中人則害。土俗號為鬼彈。故郡有罪人,徙之禁旁,不過旬日皆死。
【註釋】
【譯文】
【譯文】
【譯文】
當時去南邊征討的大將也常常獲得這類人。又曾經有人用銅盤覆擋住飛走頭的身材上,頭不能附接到身材上,就死掉了。
臨川間諸山有妖物,來常因大風雨,有聲如嘯,能射人。其所著者,有頃便腫,大毒。有雌雄,雄急而雌緩。急者不過半白天,緩者經宿。其旁人常有以救之,救之少遲,則死。俗名曰刀勞鬼。故外書雲:“鬼神者,其禍福發揚之驗於世者也。”《老子》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穀得一以盈,侯王得一覺得天下貞。”但是六合鬼神,與我並生者也。氣分則性異,域彆則形殊,莫能相兼也。生者主陽,死者主陰,性之所托,各安其生。太陰當中,怪物存焉。
刀勞鬼
三國東吳時,將軍朱桓獲得一個婢女,每天早晨睡下後,她的頭就老是飛來飛去。或者從狗洞裡,或者從天窗中收支,用耳朵做翅膀。天快亮時,頭又本身飛返來,常常如許。中間的人感覺很奇特,夜裡就點燈去照看,那婢女隻有身子冇有頭,她的身材略微有點涼,呼吸比較微小。因而他們用被子把婢女的身材矇住。到天亮時婢女的頭飛返來,因為有被子停滯,不能回到身材上安接,兩三次後便掉在地上,憂愁地感喟,身材的氣味也隨之短促起來,像是要死去的模樣。人們這纔拿掉被子,婢女的頭又飛起來,附接上去。過了一會兒,氣味就和暢安穩如常了。朱桓感覺太奇特了,驚駭得不敢收留這個婢女,就把她打發走了。厥後顛末細心體味,才曉得那是她的本性。
大青小青
②踵:腳後跟。
廬江耽,樅陽二縣境,上有大青小青黑居山野當中,時聞哭聲多者至數十人,男女大小,如始喪者。鄰居惶恐,至彼奔赴,常不見人。然於哭地,必有死喪。率聲若多,則為大師;聲若小,則為小家。
漢朝永昌郡不韋縣有條河叫做禁水,水裡有毒氣,隻要在十一月、十仲春的時候才勉強能夠過河,從正月到十月期間都冇法過河,如果有人這時節過河就會抱病、死去。這條河的水汽中有凶暴的怪物,看不見它的形狀,但它一動就會有聲音,彷彿在投擊甚麼東西。投中樹木,樹木就折斷,投中人,人就被擊死。本地土人稱之為鬼彈。以是郡裡有了犯法的人,就把他們送到禁水中間,不超越十天,就都死了。
【譯文】
【譯文】
蜀中西南高山之上,有物與猴相類,長七尺,能作人行,善走逐人,名曰猳國,一名馬化,或謂玃猿。伺道行婦女有美者,輒盜取,將去,人不得知。如有行人顛末其旁,皆以長繩相引,猶故不免。此物能彆男女氣臭,故取女,男不取也。若獲得人女,則為家室,其無子者,畢生不得還。十年以後,形皆類之,意亦利誘,不複思歸。如有子者,輒抱歸還其家,產子,皆如人形。有不養者,其母輒死;故驚駭之,無敢不養。及長,與人不異。皆以楊為姓。故今蜀中西南多諸楊,率皆是“猳國”“馬化”之子孫也。